“恋舞”“恋舞OL”商标被侵权,获赔300万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恋舞”“恋舞OL”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上海犀牛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畅梦移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元。
1、恋舞OL
《恋舞OL》是一款男生女生都爱玩的多人在线3D休闲手游。游戏音乐震撼,舞步动感,瞬间让你恋上指尖舞蹈;六千套服饰风格各异,装扮随心;全真模拟,自由空间社交。
2、事件回溯
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称自己是“恋舞”“恋舞OL”商标的持有人,经调查发现上海犀牛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畅梦移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运营的《梦幻恋舞》与《恋舞OL》在宣传推广中大量单独、突出使用与“恋舞”,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遂将其告上法庭。
3、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海犀牛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畅梦移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判令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赔偿数额太低,故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期间用证据出示令的方式,责令运营公司提交有关被控游戏营收的证据,但运营公司拒不提供。法院综合确定赔偿额,将赔偿金提上至300万元。获取更多知产前沿资讯,欢迎来【北京社文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