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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第44期

来源: 省扶贫办官网 2016-05-13 09:34

【工作动态】

  赵润田在全省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议上

  强调齐心协力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

  427日,全省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在济南召开,研究分析金融扶贫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工作任务,签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副省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润田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润田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单位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扶贫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为脱贫攻坚大局服务的意识,主动担当,务实而为,紧紧围绕“五个一批”,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精准对接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金融需求,努力在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上拿出新举措,在创新金融扶贫产品上展现新作为,在完善金融服务上出台新招数。

  赵润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认清形势,以更大的力度、更宽的路子、更多的资源,齐心协力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一是落实好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出台制度办法,明确扶持对象、扶持标准、操作程序和审核要求,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尽快把这项惠农政策精准落地,重点在75个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实现突破。二是用好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政策。加强需求调度,保障31个重点县(区)扶贫再贷款需求,严格资金投向、用途、数量、利率等监测分析和评估考核,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实效。三是运用好三项扶贫基金。发挥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公益事业扶贫基金和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作用,创新政银担、政银保合作模式,通过投、贷、补相结合的方式运作管理,带动市县政府、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投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持。四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服务。拟定方案,做好对接,为全省1.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有力支撑。五是积极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评级授信指标,瞄准对象,选准项目。各担保机构要加快开发精准扶贫担保产品,最大限度地分担扶贫信贷风险。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金融扶贫政策,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乡(镇)创建活动,积极构建诚信体系,为金融扶贫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赵润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资源,以更大的力度、更宽的路子、更多的资源,形成各方共同推进金融扶贫的工作格局。要立足职能,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激发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要强化统筹,协调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共频共振、步调一致”地推进工作。要注重宣传,抓好示范,让在一线作战的同志们对金融扶贫政策做到能懂会用,引导更多的贫困群众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

  会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形成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经验交流】

  沂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措施实效果好

  沂南县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金融助推、创新机制”的总体思路,推出了“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两种金融精准扶贫产品,较好地发挥了金融扶贫的“杠杆”撬动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授信1.2亿元,发放贷款5394万元。其中,富民农户贷发放740户、2234万元,富民生产贷发放贷款14家企业、3160万元。共扶持带动贫困家庭1970户,人均增收600元以上,有效缓解了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难、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较好地推动了当地贫困人口脱贫进程。

  一、完善制度设计,形成金融扶贫工作合力

  (一)完善组织和配套制度。成立由县政府为主、人民银行、财政局、扶贫办、涉农机构、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金融扶贫工作。配套出台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开发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确保金融扶贫工作高效开展。

  (二)充实县、乡、村三级扶贫机构。通过考核、选拔方式,将县扶贫办扩充到30人,在10个重点乡镇成立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公室,在村成立由村民代表、村干部、派驻第一书记、经办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实现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组织全覆盖。

  二、出台配套措施,打消金融扶贫后顾之忧

  (一)建立风险代偿和担保机制。对扶贫贷款采取担保公司兜底、政府和经办机构风险共担的模式。沂南县财政局出资700万元作为金融扶贫的风险补偿基金,2016年达到2000万元,并引入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沂南县财政部门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按扶贫贷款的2%提供足额担保费。担保机构自愿将担保费的50%作为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基金和风险准备金均由担保机构在经办机构开立专户、专款专用。同时,结合实际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农户贷风险由县财政局、经办机构按9:1的比例支付代偿,不设上限。生产贷风险优先从风险准备金中支付代偿,不足部分由担保机构、县财政局和经办机构按5:4:1的比例支付代偿。

  (二)定向安排专项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发放2亿元支农再贷款,专项用于金融扶贫,年利率仅为2.75%,分别低于基准利率和经办机构综合资金成本1.6个、2.1个百分点。

  (三)放大担保倍数。在贷款投放数额上,经办机构按风险补偿金规模的15倍放大。对农户贷实行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全面执行财政贴息政策。对贫困农户到期还本付息的,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贷的,每年给予3%的贴息。

  三、创新信贷产品,实现金融扶贫精准对接

  (一)金融支持贫困户生产创业——“富民农户贷”。该贷款品种主要针对有能力、有生产基础的贫困群众直接给予贷款支持。在评级授信环节,经办机构抓住申请贷款户诚信度考察和入户调查两个关键点,通过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项目审核三个步骤,确定贫困户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见表1),核定1万元到5万元扶贫贷款授信额度,实现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与贫困户的精准对接。

1:“富民农户贷”和一般农户贷款的比较优势 

项 目 

富民农户贷 

一般农户贷款 

比较优势 

贷款对象 

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 

 

所有农户 

贷款支持对象精准 

贷款考察评级 

扶贫部门和村集体等组织参与,五步授信,层层监督 

经办金融机构自行考察评级 

考察更加深入,评级授信更加精准 

贷款抵押担保 

 

免抵押、免担保  

需有担保或抵押 

解决了贫困户抵押、担保难题 

贷款利率 

执行基准利率 

一般利率上浮50% 

降低了利率50% 

贷款贴息 

财政全额贴息 

贷户承担利息或其他费用 

贫困户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贷后管理 

扶贫、涉农机构和经办机构共同参与,惠农政策叠加 

经办金融机构单一管理 

收益、还款来源有保障 

风险补偿 

财政、担保公司承担主要部分 

经办金融机构自行化解 

降低贷款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二)企业带动贫困户生产致富--“富民生产贷”。该贷款品种主要针对发展基础差、致富能力弱的农户,采取“产业化龙头组织+农户”的形式,通过对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信贷支持,采取去料加工等多种形式,带动群众发展致富。

  其一:去料加工模式。企业免费为贫困户提供原材料,让贫困户赚取加工费。如山东泉润食品有限公司是集种苗孵化、生态养殖、产品研发、熟食深加工与销售一体的禽类肉食品深加工企业,在经办机构新增400万元扶贫贷款的支持下,与沂南县张庄镇唐山子村68户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采取去料加工方式,对分割的鸭掌进行脱骨,户均年收入增加8000元以上。

  其二:订单种植模式。帮扶贫困户加入农作物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其提供种子、肥料供应、技术指导、资金帮扶等支持,与贫困户签订农副产品收购协议,根据历年市场行情确定收购保护价实施定向优惠收购,确保贫困户种植、养殖零风险和收入的稳定。如经办机构对鲁中蔬菜等3个农民合作社增加扶贫贷款600万元,支持带动413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其三:用工脱贫模式。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稳定就业或参与季节性工作,根据工作岗位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实现贫困户脱贫。如经办机构正对电动车、玩具、农副产品加工、鞋业产业集群的30余户中小企业开展评级授信,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

  其四:垫资助推模式。以新型经营主体垫资的形式建设蔬菜大棚等,交由贫困户种植管理,企业负责回收。公司垫支的资金从蔬菜收购款中分批抵扣,解决贫困户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如双堠、孙祖等乡镇专业合作社等就采用此类模式。

  四、优化授信评级机制,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一)实行“五步评级授信法”。实行扶贫贷款动员部署、入户调查、群众评议、诚信核实、张榜公示五步评级授信法,根据贫困户申请,经过村信用评议、无记名评议和乡镇把关,由经办机构确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发放《贷款证》,贫困户凭《贷款证》可在经办机构核定的额度内随时申请使用。

  (二)实行多部门联合帮扶。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对贫困户贷款投向汇总并制定清单,交由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开展贷后服务,采取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方增加脱贫收益,有效降低农户经营的市场风险,确保按时偿还贷款。如沂南县蔬菜局确定对果菜项目区内贫困农户每新上1个大棚扶持3-4万元。沂南县农业局组织科技扶贫培训班9次、近千人次受益。(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临沂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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