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客户端下载

山东脱贫攻坚简报第132期

来源: 政策调研组 2017-01-20 15:29

【经验交流】

 

山东省创推“1+N+M”金融支持

扶贫车间精准扶贫模式

 

山东省金融系统探索推出“1+N+M”金融支持送岗到户精准扶贫模式,通过实施“1”家银行为“N”个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引导“N”个企业吸纳“M”个贫困户到扶贫车间就业,提升了金融精准扶贫效果。截至201611月底,全省619县(以下简称“6市”)52家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11.82亿元,支持301家企业建成1455个扶贫车间,吸纳1.49万户贫困人口就业,带动人均增收5910元。

一、建立“1+N+M”精准对接机制。一是精准开展“银企”对接,发挥“1”对“N”的支持作用。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县(市、区)支行建立金融支持就业扶贫车间“主办行”制度,会同扶贫办等部门筛选扶贫企业,统一推介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对口支持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根据企业吸纳就业贫困人口数量给予扶贫信贷支持,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助推了企业发展壮大。如菏泽鄄城尚百丽家具有限公司获得贷款7300万元,吸纳近千名贫困人口就业,新增订单2亿多元;滕州盛世红荷藕业有限公司获得当地农商行贷款1130万元,运营升级“爱心咸鸭蛋”电商网络销售平台软件,带动29户、50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二是引导组织“企贫”对接,发挥“N”对“M”的带动作用。各分支行会同扶贫办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推荐给相关企业,企业根据用工需求选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签订帮扶协议,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每家企业接纳的贫困人口至少不低于本厂用工人数的30%。如临沂市金融支持的145家企业通过扶贫就业车间带动9862名贫困人口就业,人均月增收额1080元,其中持续就业稳定在5个月以上的有4632人,目前已有689人实现脱贫。

二、完善“1+N+M”政策支持机制。一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综合运用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引导和资金支持。6市人民银行对参与支持就业扶贫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23.03亿元、支农再贷款29.57亿元。二是助推建立财政补贴补偿机制。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落实国家扶贫政策,619县累计安排财政配套资金3.53亿元,明确对扶贫贷款进行贴息,提升企业产业扶贫带动积极性;同时对形成的贷款坏账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动力。如莱芜市采取“政府+担保公司+银行”的合作模式,根据扶贫贷款不良率高低,银行最高按20%的比例承担风险,剩余本息由财政和担保公司共担。三是制订企业金融服务方案。指导金融机构为对接企业量身订做支持方案和措施,创新推广富民生产贷、鲁青基准贷、速贷通、信保扶贫贷等信贷产品,助力企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确保贫困户有活干、有钱赚、早脱贫。

三、丰富“1+N+M”配套服务措施。一是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对口支持的企业开立结算账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开发工资联合监督平台,按规定向员工代发工资,持续监测贫困员工收入情况。如菏泽鄄城工行已与57家企业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监测783名贫困员工收入,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二是为贫困就业人员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自带移动终端到对口支持的企业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人员办理薪金卡,免收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如菏泽鄄城今年以来为贫困人员发放薪金卡4612张,免除贫困户各项费用20余万元。在部分就业扶贫车间布设自助取款机,为就业贫困户建立金融服务档案,提高贫困人员金融服务可得性和覆盖率。三是为政府部门提供精准扶贫数据信息。指导金融机构每月向地方政府扶贫办报送贫困户工资代发情况、贫困人员收入月度增减变化情况、贫困户脱贫进度等数据,为政府集中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莱阳市精准精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莱阳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突出重点、破除难点、打造亮点,精准推进、精细操作,发扬成绩、主动作为,持续保持决战决胜的攻坚态势,力推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行“列单子、过筛子、挂牌子”,直面问题补齐短板。坚持把专项督查贯穿扶贫开发全过程,列出督查清单,逐项“过筛子”,对发现的问题,全市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各类专项督查5次,着重对档案建设、扶贫项目、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核查处理30余处疑点,切实提高了贫困户识别的准确性。

二、注重“创亮点、育典型、抓示范”,以点带面全面突破。开展“立足创新出亮点”活动,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着力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程。城厢街道整合扶贫资金,购置商品房对外出租受益;冯格庄街道、照旺庄镇集中捆绑扶贫资金,建设高标准蔬菜大棚,扩大扶贫项目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万第镇前岚子前村利用扶贫资金购买大型农机,入股农机合作社,贫困户持股分红;姜疃镇泊庄村将扶贫项目放入村庄大旅游规划中一体实施,确保项目的独立性和收益性;山前镇马耳山村入股果蔬合作社,成立项目监督委员会,保证了扶贫资金安全和效益;龙旺庄街道石沟村牵手龙头企业,发展畜牧“代养”产业,拓宽了扶贫渠道;穴坊镇西蒲村打造“扶贫车间”,促进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脱贫;高格庄镇开办“扶贫微店”,实行网络义卖帮脱贫。下一步,将组织全市观摩评比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的全面突破。

三、坚持“定标准、理程序、促规范”,探索规律形成长效。注重扶贫工作制度化建设,以制度约束促进工作的规范落实。一方面,明确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突出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主体责任,形成“市级统筹调度、部门合力推进、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权责清晰、履责有依、追责有据。另一方面,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出台了《扶贫项目实施程序》、《扶贫资金拨付流程》、《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等一系列文件。通过会议部署、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市各级扶贫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在每个镇街确定1-2个村庄,安排专人帮助建立业务流程和工作标准,形成样板,以此带动全面落实,促进全市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建设。(烟台市扶贫办)

编辑:沈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