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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88期(总第225期)

来源: 宣传信息组 2017-08-17 10:12

  【向深度贫困进军】

  聊城市狠抓“六项举措”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

  威海市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大调研扎实推进“八个精准”要求落实落地

  省司法厅发挥职能优势服务困难群众

 

 

  【向深度贫困进军】

  聊城市狠抓“六项举措”

  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

  聊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六项举措,积极补齐短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及时召开系列会议,抓落实。8月6日,市委书记徐景颜主持召开由分管副书记、市委秘书长、扶贫、财政、卫计、审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扶贫工作调度会,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责任分工方案》,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8月7日起,每位市委常委分赴基层展开扶贫工作调研,召开现场调度会,查摆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严格落实领导责任。8月8日,召开全市扶贫办主任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8月11日,聊城市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军继主持,市委书记徐景颜讲话,市委副书记陈平传达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会议精神。有关市直部门、县市、乡镇负责人和第一书记进行了典型发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研究聊城市下一步脱贫攻坚推进措施,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强化问题导向,向最难处用力,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任市级领导;市几大班子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市派驻纪检组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0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二、深入开展专项调研,摸实情。自8月10日起,在全市扶贫领域集中开展一次“深调研、大督查、抓整改、促提升”大型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全面落实帮包责任,深入开展进村入户调查,一户一户“拿尺子量”,一人一人“用条件卡”,逐一核实、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详细了解家庭收入、贫困原因、帮扶项目,真正把底数摸实摸透,找出工作短板,切实抓好落实。严格落实“谁帮包、谁调研、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出现问题严肃问责。

  三、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找路子。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在产业扶贫上,既考虑区位、资源条件,又遵循市场规律,同时兼顾贫困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有无经营主体带动的问题,并做好调研论证,确保产业真正发展、贫困户真正收益。在转移就业扶贫方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劳务输出对接,让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充分就业。对无条件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开发设立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安保员等农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对于插花贫困户,加大各种资源、力量和政策措施的投入力度,采取整合“富民农户贷”资金统一投资建设扶贫产业项目或入股企业实行资产收益分红,对长期患病的贫困户给予固定药费补贴等措施,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四、聚焦重点区域人群,求突破。在重点区域上,市委、市政府把贫困人口占比较重、基础设施薄弱的金堤河片区、沉沙池区、黄河故道西片区和黄河故道北片区四大片区的攻坚突破作为重中之重,力求实现新突破。在工作措施上,脱贫攻坚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集中向四大片区倾斜;在工作推进上,围绕破解片区的瓶颈制约,制定实施方案,实行项目清单制度,着力解决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问题;在组织领导上,实行领导和部门帮包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领一个牵头部门帮包一个片区,集中优势兵力、优势资源攻坚拔寨。在重点人群上,对老年、残疾贫困人口采取邻里互助和集中供养的方式改善生活状况,释放其家庭中其他劳动力就业、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脱贫。对全市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和失能人员等特贫群体,探索建立特困人群信息管理平台,积极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进行分类施策。开展孝善养老扶贫,倡导贫困户子女定期缴纳养老金,履行赡养义务,增加老年人收入。对因病致贫人口,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让他们看得起病、看得了病、看得好病。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提升。一是抓好产业扶贫项目的运营管理。在继续稳定政策供给的同时,搞好扶贫项目运营管理,使其长久发挥效益。通过扶贫资金股权量化,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方式,把贫困人口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让他们分享产业链的增值效益。积极探索建立扶贫资产循环利用、保值增值机制,使形成的扶贫资产长期见效,确保贫困群众长期受益。二是抓好爱心众筹平台的规范、完善和提升。在全市爱心众筹平台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功能,强化管理,真正使贫困人口得到及时救助。三是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培树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自我脱贫的意识,唤起脱贫致富的斗志,树起脱贫信心。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通过外力扶持激发内力,鼓励他们通过发展生产、转移就业,靠自己的劳动实现脱贫。

  六、加大真督严查实考,严追责。下半年,聊城市确定了脱贫攻坚等四项重点工作,成立四个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督导,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抓整改,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县(市、区),责成拉出整改措施清单,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工作问责、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聊城市扶贫办)

 

 

  威海市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大调研

  扎实推进“八个精准”要求落实落地

  威海市围绕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提出的“八个精准”新要求,于8月6日至11日,组织市级党政班子成员,行业扶贫和包村部门,各区市、开发区和镇街主要负责人,分别到联系镇、帮扶村和贫困户家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瓶颈制约,拿出硬招数、实措施,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标准水平。

  一、围绕“思想认识精准”调研,解决好“三个误区”。认真传达学习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坚决克服“三个误区”。一是坚决克服威海没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总量不大,不用大张旗鼓抓脱贫攻坚的错误认识。要让各级干部群众准确理解全面小康社会的“全面”内涵,聚焦180个重点村、4.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是否稳固,聚焦各项扶贫政策是否精准落实到位,聚焦如何实现扶贫工作“两个转变”,确保威海脱贫攻坚的高标准、高质量。二是坚决克服已基本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定标准脱贫,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的松懈麻痹思想。要对标省内外发达城市,充分看到威海在低保水平、脱贫攻坚精准度等方面的巨大差距,自我加压、全面检视,向最难处用力,向高标准提升,不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三是坚决克服脱贫攻坚是阶段性工作、临时性任务的观点。始终着眼长效扶贫、稳定脱贫,不断增强贫困村户的自我“造血”能力,对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通过改革创新措施,盘活土地、房屋等资源,增加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二、围绕“贫困底数精准”调研,聚焦“三个重点”。重点查看扶贫工作重点村“五通十有”基础设施、入户体验贫困群众生活环境、抽查检验档案资料,特别要聚焦“三个重点”:一是聚焦是否有“系统错纳”问题。严格按照省市贫困人口认定要求和标准,一户一户“拿尺子量”,一人一人“用条件卡”,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优亲厚友的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现象。二是聚焦“脱贫认定”是否规范、脱贫成效是否真实。对于脱贫成果不够稳固,存在返贫风险的,准确识别出来,及时给予帮助;对于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要严肃问责。三是聚焦“相对贫困”探索“两个转变”。对于收入在省定贫困线和威海市农村低保线之间的低收入人群,实施重点监测,及时把因病、因灾等重新返贫和新致贫的群众纳入帮扶范围,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动态消零”。

  三、围绕“扶贫措施精准”调研,下足“绣花功夫”。重点围绕致贫原因、脱贫能力和帮扶需求开展,突出产业脱贫、突出就业脱贫、突出提升重点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一是在产业扶贫上下功夫。把扶贫产业项目与正在推进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培育“新六产”、全域旅游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并推进,把产业扶贫项目做大做强,让贫困群众长效受益。二是在行业扶贫上下功夫。围绕重点村“五通十有”目标,已基本实现的全面提升,缺项的抓紧补齐,确保年底前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高标准达标退出。三是在“插花式”分布的贫困户上下功夫。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发挥社会扶贫措施灵活、手段多样的优势,将重点对准这部分贫困人口,根据扶贫对象致贫原因、扶贫需求、受助意愿不同,查缺“补漏”、精准帮扶。

  四、围绕“资金管理使用精准”调研,严格三项审查。重点聚焦扶贫资金使用投向、使用效益、使用管理,全面审查,逐步规范和完善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一是严格审查扶贫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对于违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擅自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随意变更扶贫项目和资金用途,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对于扶贫账目不清、管理混乱、资金滞留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级投入的扶贫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到位,确保扶贫资金每一分钱都用于扶贫工作,发挥最大效益。二是严格审查扶贫资金是否有“跑冒漏滴”情况,从制度上扎紧笼子、堵塞漏洞。三是严格审查扶贫资金“有效整合”情况。重点看省、市明确的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整合比例是否到位,整合资金使用规划是否科学合理,进一步提升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效率。

  五、围绕“政策供给精准”调研,对焦三大群体。把焦点对准行业扶贫政策实施效果和贫困群众的获得感。一是对焦“兜底保障”群体,看民生保障网是否有漏洞,是否覆盖了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需求,扶贫和低保“两线合一”政策实施后,是否做到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是否对农村低保人口纳入了帮扶范围。二是对焦“脱贫退出”群体。不断完善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助残扶贫等行业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度、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贫困群众不再出现看病难、上学难、住房安全、养老难等问题。三是对焦“相对贫困”群体。重点围绕如何实现扶贫开发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向相对低收入人群转变、由重点村向薄弱村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城乡贫困转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在全省率先作出探索。

  六、围绕“责任落实精准”调研,强化三个到位。一是作风转变到位。按照习总书记脱贫攻坚“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的要求,切实提升工作作风,确保全市扶贫干部人到心到工作到、用心用力用真情,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二是“一把手”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政“一把手”始终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把脱贫攻坚的责任扛实扛牢,稳定和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扶贫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吃透政策、明确标准、掌握实情、精准施策发力。三是“七个一”责任体系执行到位。对照脱贫攻坚“七个一”网格化责任体系,逐一梳理检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不但要层层签订脱贫承诺责任书,更要看承诺责任兑现情况,看帮扶是否拿出了真金白银、是否采取了过硬措施,贫困村面貌是否真正发生改变,脱贫成果是否真正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满意。

  七、围绕“监督保障精准”调研,筑牢三道防线。将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变成脱贫攻坚工作的常态,切实筑牢履职尽责的三道防线。一是强化“六位一体”监督。发挥好巡视、纪检、监察、审计、媒体、群众等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增强督导合力。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深入开展扶贫惠农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脱贫攻坚开展全过程、“嵌入式”审计,对于胆敢向困难群众救命钱伸手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重惩、媒体曝光,形成高压和震慑。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登门入户、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手段,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倒逼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

  八、围绕“考核问责精准”调研,树立三种导向。一是树立“求实”导向。以中央和省级扶贫考核办法为标尺,以“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全市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不同区市和行业部门实行差别化考核,确保考实考准考出成效。二是树立“求真”导向。针对前期脱贫攻坚“回头看”和半年考核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对于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树立结果导向。将扶贫工作成效作为单位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对于不重视扶贫工作、工作推进不力、脱贫成效不佳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以督导问责的压力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威海市扶贫办)

 

 

  省司法厅发挥职能优势服务困难群众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大力推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努力为扶贫开发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不断满足贫困人口的法律需求。

  一是扶贫专项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制定《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深化扶贫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纳入年度普法重点,引导各地各部门广泛宣传普及与脱贫攻坚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围绕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涉法问题。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贫困地区新建法治广场,开展扶贫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律师行业扶贫进一步拓展。着力推动律师服务重心下移,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提高了律师行业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律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着力引导律师为“第一书记”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公证服务扶贫进一步细化。全省公证行业大力推进公证援助,针对劳资欠款偿还及农民工工资兑付等协议推行强制公证制度。开通申请损害赔偿、劳动工伤、讨薪维权等事项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家事和老年人公益公证工作,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房产继承等,避免老年人因赡养类、财产类纠纷陷入贫困。

  四是贫困地区司法鉴定资源进一步优化。在贫困人口较多的菏泽、临沂等地,积极拓展法医物证、交通等业务,更好地保障民生。对鉴定资源较缺乏的基层县区,加大扶持指导力度,通过推动设立鉴定机构、鉴定人跨地区转所执业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鉴定资源配置。大力推行司法鉴定便捷服务,提供上门服务,有效降低贫困群众的维权成本。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援助,主动为经济困难群众减收、免收费用。

  五是涉贫纠纷调解效能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贫困地区延伸,抓住合村并居、换届选举等有利契机,推动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村级人民调解员。根据贫困地区大多相对偏远、毗邻接壤的地理特点,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区域协作机制,提高调解效能。

  六是法律援助质量进一步提升。推动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降低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济南、青岛、临沂等地按照3倍标准执行,将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着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管,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估机制,探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案件补贴差别化发放制度,案件质量有效提升,实现“零投诉”。(省司法厅)

编辑:刘栋